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逾期未报到新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
发布人: 发布时间:2025年04月27日 15:14 浏览次数:[]

 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精神,凡经我校正式录取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,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、缴费、注册等入学手续,未经同意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经研究,我校拟对逾期未报到的23名新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,即2025年4月27日-5月6日。名单中学生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(电话:0771-2833542)反映。公示期满且未提出异议者视为认可放弃入学资格,我校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按放弃入学资格进行标注。

受理部门: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受理时间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00

通讯地址: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联系电话: 0771-2833542

附件: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5级23名逾期未报到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名单

 



继续教育学院

    2025年4月27日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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